1、2005年2月28日,国家主席胡锦涛颁布33号主席令:2006年1月1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》开始正式实施。地热能的开发与利用被明确列入新能源所鼓励发展的范围。
2、2005年11月29日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订并颁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》,“地热发电、地热供暖、地源热泵供暖或空调、地下热能储存系统”被列入重点发展项目;“地热井专用钻探设备、地热井泵、水源热泵机组、地热能系统设计、优化和测评软件、水的热源利用”等被列为地热利用领域重点推荐选用的设备。
3、2006年4月,《国土资源“十一五”规划纲要》出台,提出“十一五”期间要加大能源矿产的勘查力度,“开展地热、干热岩资源潜力评价,圈定远景开发区。”
4、2006年8月,国家财政部发布《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中明确提出“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,重点扶持燃料乙醇、生物柴油、太阳能、风能、地热能等的开发利用。”其中第二章有关“扶持重点”第七条中提出“在建筑供热、采暖和制冷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,重点支持太阳能、地热能等在建筑物中的推广应用。”
5、2006年12月,《北京市“十一五”时期地质勘查发展规划》提出:“将加大地热能、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力度,到2010年新能源和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争取到4%”。“要加强平原区已知地热田外围地质的勘查、增加地热资源储量、开展地热资源空白区的勘查评价”。完成规划新城和新农村建设的综合地质勘查、地热资源勘查……。
6、2007年1月,建设部发布《建设事业“十一五”重点推广技术领域》,确定了“十一五”期间九大重点推广技术领域,其中“建筑节能与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领域”中重点推广太阳能、浅层地热能、生物质能及其他能源利用技术;其中重点推广建筑节能改造技术:供热采暖制冷系统节能改造技术。
7、2007年6月,国务院发布《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国发[2007]15号),明确提出要“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,抓紧制订出台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,推进风能、太阳能、地热能、水电、沼气、生物质能利用以及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科研、开发和建设,加强资源调查评价。
8、2007年9月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制定了《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》,经国务院审议、正式公布。其中对地热能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和方向做出明确规定。“要积极推进我国地热能的开发利用,合理利用地热资源,推广满足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要求的地热供暖、供热水和地源热泵技术;在具有高温地热资源的地区发展地热发电,研究开发高温地热发电技术;在长江流域和沿海地区发展地表水、地下水、土壤等浅层地热能进行建筑采暖、空调和生活热水供应。到2010 年,地热能的年利用量达到400万吨标准煤,到2020年,地热能年利用量达到1200万吨标准煤”。
9、2013年1月10日,国能新能[2013]48号文《国家能源局、财政部、国土资源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》发布。该文件明确了我国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思想:“以调整能源结构、增加可再生能源供应、减少温室气体排放、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,大力推进地热能技术进步,积极培育地热能开发利用市场,按照技术先进、环境友好、经济可行的总体要求,全面促进地热能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”,并确定基本原则:政府引导,市场推动;因地制宜,多元发展;加强监管,保护环境。主要目标是:到2015年,全国地热供暖面积达到5亿平方米,地热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0万千瓦,地热能年利用量达到2000万吨标准煤,形成地热能资源评价、开发利用技术、关键设备制造、产业服务等比较完整的产业体系。到2020年,地热能开发利用量达到5000万吨标准煤。
《指导意见》还强调了重点任务:开展地热能资源详查与评价;加大关键技术研发力度;积极推广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;加快推进中深层地热能综合利用;积极开展深层地热发电试验示范;创建中深层地热能利用示范区;还要完善地热能产业服务体系。
值得注意的是,《指导意见》在政策措施中正式对地热能明确了完善价格财税扶持政策:按照可再生能源有关政策,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地热能资源勘查与评估、地热能供热制冷项目、发电和综合利用示范项目。特别明文规定:“按照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政策要求,对地热发电商业化运行项目给予电价补贴政策。还明确了:利用地热能供暖制冷的项目运行电价参照居民用电价格执行。
10、2013年8月1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[2013]30号文发布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》,指出解决节能环保问题是扩内需、稳增长、调结构,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,要求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,拉动投资和消费,形成新的产业增长点。
11、2014年1月20日,国家能源局[2014]38号《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》中指出大力发展清洁能源,促进能源绿色发展。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、集中送出与就地消纳结合,稳步推进水电、风电、太阳能、生物质能、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,安全高效发展核电。积极推进生物质能和地热能开发利用。完善有关政策措施,积极推进生物质能和地热能供热示范工程建设,大力推广生物质能和地热能在民用和工业供热中的应用,鼓励生物质热电联产,在资源条件具备的区域优先使用地热能供热。
12、2014年6月7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(2014-2020年)》,《规划》强调着力优化能源结构,把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作为调整能源结构的主攻方向。坚持发展非化石能源与化石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并举,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,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,大幅增加风电、太阳能、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核电消费比重。
实施新城镇、新能源、新生活行动计划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热电冷联供,发展风能、太阳能、生物质能、地热能供暖。积极发展地热能、生物质能和海洋能。坚持统筹兼顾、因地制宜、多元发展的方针,有序开展地热能、海洋能资源普查,制定生物质能和地热能开发利用规划,积极推动地热能、生物质和海洋能清洁高效利用,推广生物质能和地热供热,开展地热发电和海洋能发电示范工程。到2020年,地热能利用规模达到5000万吨标准煤。
抓住能源绿色、低碳、智能发展的战略方向,围绕保障安全、优化结构和节能减排等长期目标,确立先进可再生能源、节能节水、储能等9个重点创新领域,明确页岩气、煤层气、页岩油、太阳能热发电、地热能利用、海洋能发电等20个重点创新方向,相应开展页岩气、煤层气、深水油气开发等重大示范工程。
转载来源:岩土联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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